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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诉卫某离婚纠纷案

2023-05-10 12:52:02 478

白某诉卫某离婚纠纷案
[2009]运中民终字第550号

 

 


  调解法官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兰晓红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某,女,1976年8月7日出生,汉族,万荣县光华乡罗池村人,农民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卫某,男1974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万荣县光华乡罗池村人,农民
  本案上诉人是33岁的女方白某,被上诉人为35岁的男方卫某,双方于1996年结婚,婚后尚未生儿育女,因卫略懂一些医术,小两口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不幸的是2001年农历六月的一天,女方娘家盖房,男方前去帮忙,在拉土垫院基的过程中,被突然塌陷的崖土砸伤,造成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男方从此腰椎以下身体全部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卫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终因经济状况,离院在家疗养。白在家侍候卫2年多,直至2003年9月,白因生活琐事,家庭矛盾,离家外出打工,六年不归。卫失去了白的照顾,无奈之下,卫某母亲多次就其子受伤赔偿之事与白家人协商,但终无结果。后卫的母亲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父母赔偿儿子医疗等有关费用,一审法院2004年10月15日作出判决,由白的父母赔偿男方卫某14万余元。在执行生效判决的过程中,因白娘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一审法院查封了女方父母家的院基及地上附着物,用以抵偿债务。事实上即使白家院基被拍卖,也远远不能抵偿债务。此后,由于双方矛盾已经激化,白某家人长期在外打工漂泊长达8年,有家不能归,而男方卫某系独子,婚后亦无生育子女,提及此事,其母悲痛交加,痛哭不止,声称如其儿子得不到赔偿,病情得不到治疗,就与女方娘家同归于尽。两家人都在煎熬中痛苦地挣扎。2008年初,白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与卫离婚,致使两家的矛盾更加激化,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男女双方已分居6年,感情确已破裂。于2008年6月份,判决准予离婚,白在经济上给卫一定的经济补偿。白不服,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就在一审庭审后,由于卫母亲对生活已经失去信心,猛然间将满腔的怨恨化为仇恨,在一审法院门口,她用双手掐住女方白某的脖子,欲将白某置于死地,幸被值班法警及时制止。自此,卫的母亲与白某无法相对。
  调解过程
  兰晓红法官意识到了自己承办的这起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普通离婚案件,如果就案办案,这个离婚案件很快就能审结,可两家多年的积怨并不能消除,其间潜伏的矛盾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起更加严重的刑事案件。为消除这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创建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兰晓红法官从受理这起案件之日起,便下定决心,延伸庭外工作,将人身损害赔偿与离婚案合并调解,彻底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案件在调解中,兰晓红法官亲临现场,多次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两家之间,分别去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首先她抓住双方当事人失常的心态,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着手,尤其是男方的母亲,兰晓红法官多次劝导她“儿子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是一种意外,这是谁也预料不到,谁也不愿意发生的,既然发生了就应当面对现实,正确处理,不要有过激的想法。”同时也给女方白某做思想工作,“男方能够产生这样的伤害后果,也是为你娘家干活所致,你们曾经夫妻一场,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年,现在男方成为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你们应该从经济上,积极主动地给予补偿,对男方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的安慰,以表示你们的歉意,事实上,对男方身体的损害,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回一个健康的身体啊……”就这样,兰晓红法官对本案的调解工作做了一次又一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再沟通,由于卫某已无劳动能力,家中的几亩地全部压在其母亲身上,只有晚上才可以与卫某母亲联系上,于是,兰晓红法官就利用晚上的时间与卫某母亲通过电话谈心、进行劝导,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时通话到晚上11点多,一个电话长达1个多小时,她每天都在保持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联系,从未放弃,从未放松,就这样,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直到5月24日,经过长达18天的不懈努力,终于用真诚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女方白某对男方卫某所遭遇的不幸感到内疚,积极向亲朋好友借钱赔偿,男方也考虑到女方的困境做出了让步,双方分别于2009年5月12日、5月24日对离婚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两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与人身损害赔偿执行和解协议。女方家人现场一次性给男方支付了77000元,男方同意与女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意万荣县人民法院解封所查封女方父母的院基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均表示,以后和睦相处,不再发生纠纷。这样困扰两家8年的纠纷,终于有了一个结局,女方及其家人结束了有家不能归,长达6年在外的漂泊生活。男方在精神上得到了安慰,生活上有了保障,双方均过上了以往平静的生活。周围群众都为她们两家问题的彻底解决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该案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对兰晓红法官的真诚非常感激,8年来没有一丝笑容的男方母亲,最后面带笑容说:“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不是你,这以后的日子不知怎么过啊!”而女方母亲泪流满面哽噎着说:“八年了,是你让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她们同时向法院寄来感谢信。此案多次受到山西黄河晨报、山西法制报、运城电视台、“有啥偏啥”等栏目组的宣传和报道,同时得到运城市矛盾纠纷排查办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