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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篇多元解纷优秀调解案例(2022年度)之十七:谭某与高某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案

2023-05-10 12:53:01 53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篇多元解纷优秀调解案例(2022年度)之十七:谭某与高某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调解人员
  黄若琴 重庆市北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龙抗妮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指导法官
  调解阶段
  诉前
  案情介绍
  谭某与高某于2016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高某2(化名,现年11岁)随父亲高某生活。高某在对高某2的教育过程中,常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甚至多次采用打骂等方式对高某2实施“暴力管教”。今年3月,高某再次对高某2实施家庭暴力,造成高某2多处软组织挫伤。社区网格员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向派出所报警,谭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碚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请求北碚区妇联给予帮助。
  调解过程
  北碚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了解具体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北碚区妇联、辖区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了四项应对措施:一是联系谭某(高某2母亲),希望她暂时照顾孩子并做好孩子的情绪安抚工作,确保孩子身心健康。二是由派出所对高某进行批评教育,且依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三是协助高某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四是与谭某和高某沟通,协调关于变更高某2的抚养权相关事宜。
  调解中,北碚法院“老马工作室”选派经验丰富且擅长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解员黄若琴进行调解,并请求法官团队提前介入,多次与高某2父母进行沟通,对抚养权、抚养费标准、探视权等问题进行了法律释明。因高某2一直随高某生活,高某离婚后也未生育其他子女;高某与谭某离婚后一直未来往,高某与谭某互不信任,高某担心变更抚养权后无法探视小孩,谭某担心高某不能按时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要求高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双方矛盾激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和调解员在摸清双方当事人真实想法后,组织谭某、高某前往派出所进行调解,并邀请区妇联、区检察院、辖区派出所共同参与到调解中,一方面对高某的粗暴教育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对谭某进行疏导,使其相信高某今后会履行义务,并且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将降到最低。经反复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对高某2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谭某与高某于2009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于2011年4月20日生育一女高某2,后于2016年8月1日登记离婚,婚生女高某2由被告高某抚养。为了高某2身心健康,从2022年3月29日高某2由谭某抚养。二、高某从2022年4月起每月支付女儿高某2抚养费人民币1500元至高某2学业完成为止。三、高某在不影响高某2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需征得高某2同意并征求谭某的意见,探望期间需保证高某2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法院出具“诉前调书”结案。
  四个月后回访谭某及高某2,看到高某2长高了长胖了,性格开朗了很多,学习成绩有了较大提升,了解到高某每月按时给付了抚养费,对高某2的教育和生活问题,谭某与高某双方再无争议。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存在有虐待行为的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要求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本案中,高某2的父亲对子女高某2的管教行为已严重伤害了高某2的身心健康,高某2的母亲谭某要求变更抚养权应当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成长环境,是影响孩子一生的根源所在。家庭暴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直接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本案的意义在于:一是直击要害找准了问题的切入点。由于双方互不信任,亟需花大力气打开双方的心结。北碚法院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停止继续不法侵害,安排其母亲暂时照顾高某2的生活,并安排在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内容上,对抚养权进行了明确,对抚养费、探视权的履行方式进行细化。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一套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调解方案。最终,帮助双方打开心结,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变更抚养权,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二是积极主动整合了现有社会力量。北碚法院接到调解申请后,除安排法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员主持调解,还邀请了区妇联、区检察院、辖区派出所相关人员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不同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明,尤其是借助辖区派出所与当事人联系较紧密,更加了解情况的优势,多方合力促成问题的解决。三是以点带面延伸了法院司法职能。法院明确专人作为该案联络人,跟进案件后续情况,不定期了解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情况以及抚养费按期支付情况,对其家庭存在的困难及时进行帮扶。召开社会综合治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案件协调会议,总结该案经验,摸索出一套该类型矛盾纠纷的调处路径,为今后相关案件的处理打通关节,消除障碍。同时,北碚法院与区妇联制定《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北碚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