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刘梦庭与马帅翔等追偿权纠纷上诉案

2023-05-10 13:12:13 451

刘梦庭与马帅翔等追偿权纠纷上诉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皖民终407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刘梦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勇,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少梅,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马帅翔。
  委托诉讼代理人:虞军红,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李杰。
审理经过  上诉人刘梦庭因与被上诉人马帅翔、李杰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3民初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刘梦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勇,被上诉人马帅翔的委托代理人虞军红,被上诉人李杰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上诉人诉称  刘梦庭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马帅翔、李杰承担。主要事实与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1)根据《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博彩中介人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并非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博彩监察协调局(以下简称澳门博彩局)批准,而是通过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订立的合同获得,若博彩中介人违反信贷业务法律规定的,澳门博彩局有权暂停或终止其从事信贷业务,并将有权考虑不予颁发其博彩中介人准照。太阳城博彩一人中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城博彩公司)自2019年1月至今一直持有澳门博彩局颁发的博彩中介人准照,已具有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因此,一审判决认定太阳城博彩公司不具有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存在认定事实不清。(2)刘梦庭在一审中提交的《法律意见书》足以证实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一审判决未采纳该证据导致认定事实不清。2.一审判决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理解存在误解。《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于博彩中介人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以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而对于博彩中介人与投注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无此特别要求。因此,案涉《正式借款凭证》《分期还款协议》及《借据》为合法有效合同。综上,刘梦庭为马帅翔、李杰代偿的债务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法定债务,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偿。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马帅翔辩称:1.本案依法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案涉债务并非合法债务,刘梦庭无权通过法院要求马帅翔予以归还。2.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案涉筹码已经实际交付及借贷实际发生。3.即使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本案也无法证明案涉借贷关系为合法之债。(1)刘梦庭上诉认为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放贷人资格,并非客观事实,也无证据证明,完全是刘梦庭自己的推断,而该推断并不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2)《法律意见书》不足以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具备博彩信贷业务资格。(3)抛开放贷人资格,案涉款项也不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合法信贷。4.假设李杰确实收到案涉款项或筹码,该行为实际是刘梦庭放贷行为,而非刘梦庭担保行为,其目的是逃避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监管,属于无效行为。5.刘梦庭在二审中提交的证据依法不能采信。综上,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杰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原告诉称  刘梦庭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马帅翔、李杰支付代偿款港币8986435.85元及利息港币370282.46元(以实欠代偿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9.75%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0年3月20日为港币370282.46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马帅翔、李杰承担。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9年7月7日,李杰与具有博彩中介人准照(编号为E281)的太阳城博彩公司(SunCityGamingPromotionCompanyLimited)签订编号为E190936的《正式借款凭证》,向太阳城博彩公司借取等值港币壹仟万元(HKD1000万)的娱乐场筹码,承诺20天内归还,刘梦庭作为担保人在凭证上签名。2019年7月28日,马帅翔与太阳城博彩公司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确认其系李杰博彩筹码的共同借款人,承诺借款分期偿还,并约定合同的解释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2019年9月11日,马帅翔向太阳城博彩公司出具《借据》,确认按照每月3%的利率承担利息,承诺于2019年11月10日一并还本付息,并同意将纠纷交由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处理。因李杰、马帅翔未按约归还借款,刘梦庭作为担保人代偿了李杰和马帅翔的欠款。2020年2月28日,太阳城博彩公司中央信贷部出具《证明书》,证明刘梦庭已于2019年9月25日完全清偿编号为E190936的《正式借款凭证》所载之借款港币1000万元及迟延利息港币93280元,即合计港币10093280元。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马帅翔与太阳城博彩公司在《分期还款协议》中约定:“本合同的解释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马帅翔在向太阳城博彩公司出具的《借据》亦表明:“本人同意将该纠纷交由本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据澳门法律处理”。刘梦庭系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亦要求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同时,本案借贷行为、代偿行为等事实均发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案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最密切联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规定,本案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
  刘梦庭提交了其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单和太阳城博彩公司中央信贷部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其代偿了李杰、马帅翔的借款本金及迟延利息共计港币10093280元,主张其作为借款合同担保人在代偿了李杰、马帅翔欠付太阳城博彩公司的博彩借贷后有权向二人追偿。根据《澳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关于“履行债务之保证人以其满足债权人权利之限度,代位取得债权人之权利”的规定,刘梦庭在履行了保证人的代偿义务后,可以在10093280元港币的限度内代位行使太阳城博彩公司基于《正式借款凭证》《分期还款协议》及《借据》对李杰、马帅翔享有的权利。
  但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只有法定债务方能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关于赌债,《澳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一、特别法有所规定时,赌博及打赌构成法定债务之渊源;涉及体育竞赛之赌博及打赌,对于参加竞赛之人亦构成法定债务之渊源;如不属上述各情况,则法律容许之赌博及打赌,仅为自然债务之渊源。”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单纯属于道德上或社会惯例上之义务,虽不能透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但其履行系合乎公平之要求者,称为自然债务。”根据上述规定,因赌博发生的债务若成为可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的法定债务,必须符合特别法的规定。对博彩信贷,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别法为《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该法第四条规定:“按照本法律的规定提供信贷,则产生法定债务。”因此,本案需审查刘梦庭代位行使的太阳城博彩公司对李杰、马帅翔的债权是否符合《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对博彩借贷的实体资格、借贷方式、借贷合同的形式等均做了明确的要求,即博彩信贷若构成法定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博彩信贷是由具备资格的信贷实体作出。刘梦庭认为按照《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三条第六款关于“六、信贷关系仅可发生于......(二)作为信贷实体的某一博彩中介人与作为借贷人的某一博彩者或投注者之间......”的规定,太阳城博彩公司的信贷合法有效。但《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三条第一款同时规定:“一、下列实体获赋予从事信贷业务的资格:(一)承批公司;(二)获转批给人。二、娱乐场幸运博彩中介人(下称“博彩中介人”)亦获赋予资格,透过与某一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订立的合同从事信贷业务。”太阳城博彩公司取得的是博彩中介人准照,依据上述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其作为博彩中介人从事信贷业务,要么取得独立的信贷实体资格即成为承批公司或者获转批给人,要么“透过与某一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订立的合同从事信贷业务”,即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签订有代理权的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权的代办合同,以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的名义从事信贷业务。本案中,刘梦庭既没有证据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系独立的信贷实体,亦没有提供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不能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其实施的博彩信贷行为,违反了《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的规定。
  其次,博彩信贷合同应符合法律的要求。《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八条规定:“一、第三条第二款及第五条第三款所指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一式三份,同为正本,有关签名须经当场公证认定。二、合同、合同的补充文件及对该等文书所作任何修改的拟本,均须经政府核准;政府可基于合法性原则或公共利益而命令修改上述拟本中的任何条款。……七、载于合同、合同的补充文件及对该等文书所作修改的条款,如与政府所核准的相关拟本不符者,均属无效。”根据以上规定,博彩信贷合同及修改应经当场公证认定且经政府核准。案涉《正式借款凭证》《分期还款协议》和《借据》均未经公证认定,亦未经过政府核准,故不符合《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太阳城博彩公司不具有信贷实体资格,与李杰、马帅翔订立的信贷合同及《分期还款协议》《借据》不符合法定要求,不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上的法定债务,故刘梦庭代位行使的太阳城博彩公司对李杰、马帅翔的权利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五百五十一条,《澳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第一千七百七十一条、《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判决驳回刘梦庭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71343元,由刘梦庭负担。
  本案二审期间,刘梦庭向本院提交以下新证据:
  1.澳门博彩局关于太阳城博彩公司博彩信贷资质的书面回复及挂号信封面;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从事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的资格。2.中国邮政给据网查询截图;3.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2021)粤中石歧第1147号公证书;证据2-3证明:澳门博彩局就太阳城博彩公司是否具有博彩信贷资质问题,已通过邮寄方式向刘梦庭进行回复,刘梦庭已于2021年2月25日收到。4.邮件取证过程关键网页截图以及该截图文件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5.邮件正文网页文件及该网页文件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6.证据4-5屏幕录像(内录)及该屏幕录像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7.录制证据4-6取证过程录像(外录)及该录像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证据4-7来源于谷歌邮箱及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证明:澳门博彩局就太阳城博彩公司是否具有博彩信贷资质问题,已通过邮箱方式向刘梦庭进行回复。
  马帅翔质证认为:对证据1-7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均不认可,也都不是新证据,其中证据1函件无法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放贷人资格。
  本院经审查认为,证据1函件系2021年1月25日发出,且其中载明“本函所载信息自发出日起三十日内有效,且仅供阁下(刘梦庭)在澳门司法做诉讼用途”,故本院对该函件不予采信,而证据2-7系证据1函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向刘梦庭回复的方式,故本院对该证据2-7亦不予采信。
本院查明  本院二审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1.本案争议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审理,还是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理。2.马帅翔、李杰是否应向刘梦庭支付代偿款港币8986435.85元及相应利息。
  关于焦点一。
  本案系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本案参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本案中,马帅翔不仅在与太阳城博彩公司签订的《分期还款协议》中约定“本合同的解释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而且在向太阳城博彩公司出具的《借据》中亦同意“将纠纷交由本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据澳门法律处理”。同时,刘梦庭也要求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且案涉博彩借贷行为、代偿行为等法律事实均发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案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最密切联系。因此,一审法院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理本案,并无不当。
  关于焦点二。
  根据太阳城博彩公司中央信贷部出具的《证明书》,可以证明刘梦庭为李杰、马帅翔代偿了欠付太阳城博彩公司的博彩借贷本息共计港币10093280元。根据《澳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关于“履行债务之保证人以其满足债权人权利之限度,代位取得债权人之权利”的规定,刘梦庭可以在港币10093280元的限度内代位行使太阳城博彩公司基于《正式借款凭证》《分期还款协议》及《借据》对李杰、马帅翔享有的权利。
  但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只有法定债务方能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而《澳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一、特别法有所规定时,赌博及打赌构成法定债务之渊源;涉及体育竞赛之赌博及打赌,对于参加竞赛之人亦构成法定债务之渊源;如不属上述各情况,则法律容许之赌博及打赌,仅为自然债务之渊源。”由此可见,因赌博发生的债务若成为可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的法定债务,必须符合特别法的规定,而本案涉及博彩信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别法为《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其中第四条规定:“按照本法律的规定提供信贷,则产生法定债务。”因此,本案需审查刘梦庭代位行使太阳城博彩公司对李杰、马帅翔的债权是否符合《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关于博彩借贷相关要求的规定。
  本案中,太阳城博彩公司取得的是博彩中介人准照,根据《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一、下列实体获赋予从事信贷业务的资格:(一)承批公司;(二)获转批给人。二、娱乐场幸运博彩中介人(下称博彩中介人)亦获赋予资格,透过与某一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订立的合同从事信贷业务”的规定,太阳城博彩公司作为博彩中介人从事信贷业务,要么取得独立的信贷实体资格即成为承批公司或者获转批给人,要么“透过与某一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订立的合同从事信贷业务”,即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签订有代理权的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权的代办合同,以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的名义从事信贷业务。但是,刘梦庭既没有证据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系独立的信贷实体,也没有提供与承批公司或获转批给人之间订立有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合同,无法证明太阳城博彩公司具有从事博彩信贷业务的资格,故太阳城博彩公司实施的博彩信贷行为,违反了《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的规定。因此,太阳城博彩公司与李杰、马帅翔订立的《正式借款凭证》及《分期还款协议》《借据》不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上的法定债务,一审判决认定刘梦庭代位行使太阳城博彩公司对李杰、马帅翔的权利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请求履行,并判决驳回刘梦庭的诉讼请求,并无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刘梦庭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一款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344.66元,由上诉人刘梦庭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落款


审 判 长 樊 坤
审 判 员 郑 霞
审 判 员 马士鹏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任纪敏
书 记 员 俞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