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罗某3;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3-05-11 11:08:01 455

罗某3;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2民申20号


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罗强。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罗某6。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罗某。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罗某5。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罗某4。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罗某2。
  原审原告:罗某7(已去世)。
  原审原告:罗某1(已去世)。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罗强因与被申请人罗家驹、罗元生、罗元秋、罗迎春、罗罡、罗培秋、罗勇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原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6日作出的(2005)宣民初字第008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案审查过程中,罗强于2023年4月27日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罗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八条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罗强撤回再审申请。
落款


审判长 姜 涛
审判员 刘 珍
审判员 李彦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唐 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