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2020)鄂0702民初713号

2023-05-25 14:50:09 373

(2020)鄂0702民初713号鼎阳调解书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2020)鄂0702民初713号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