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
保证期间可以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明确,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一般是指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的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一般是指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明确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而连带保证并没有明确要求对保证人提起诉讼。但债权人最好也在六个月内起诉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