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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2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十:王某与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返还高价彩礼 以法之力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

2023-06-09 15:12:42 355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2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十:王某与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返还高价彩礼 以法之力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2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十:王某与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返还高价彩礼 以法之力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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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王某经媒人介绍与李某(女)相识,双方于2022年2月12日举办订婚仪式。男方按农村习俗给付女方“看东家”“五金”“奶水钱”“改口费”“酒水钱”和购房款等共计72.8万元;女方“打发”男方现金2.8万元及价值4900元的金戒指。订婚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共同生活,女方拿出部分彩礼供日常开支。5月20日,双方因琐事吵架分手。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彩礼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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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情况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案涉婚姻彩礼等款项金额较高、名目较多,承办法官遂决定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向双方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双方建立正确的婚嫁理念,同时对双方开展法治教育,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过错程度等,释明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当庭返还了47万元款项和价值6万元的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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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意义
  彩礼系传统婚娶“六礼”中的“纳征”,本质属附条件赠与。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支持以给付彩礼作为缔结婚姻的条件,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还对彩礼返还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7月,中共江西省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印发了《江西省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加大对高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案中,双方短暂同居生活且未办理结婚登记,约定的彩礼数额较高,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但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并共同生活,女方具有经济和情感付出,退婚对女方社会评价也具有一定影响。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成功调处当庭返还,既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维护了双方的权益,良好处理了高价彩礼纠纷,以法之力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