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判断

2022-09-21 13:39:16 691 刘东海

一、适用“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实践综述

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来看,因“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的认定导致败诉的案件占比分别是:20140.6%20151.2%20162.6%20171.7%20182.6%2014年之前,商标评审委员会没有发布统计数据,一是因为此类案件较少,二是因为败诉案件也可以忽略不计。从2014年开始,此类案件开始逐渐增多,这既和2013商标法修改有关,又和2014年之后更加严格的保护趋势有关。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异议、争议、无效宣告的申请人看到了希望之前很难被支持的申请,通过适用这一条款,降低难度,又能提高成功率。因此,2016-2018,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的案件量越来越大,进入诉讼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从败诉数据占比来看,比例偏低,这既和总体上适用“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的案件较少有关,又因为行政和司法实务的分歧越来越小有关。可以说,该规定的适用已经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