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李某1、李某2与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06 17:29:17 318

李某1、李某2与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李某1、李某2与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09民终833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1。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李某1、李某2与被上诉人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五台县人民法院(2021)晋0922民初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李某1、李某2在收到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逾期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李某1、李某2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杨建荣
审判员  冯慧波
审判员  刘海霞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  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