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1、蒋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施某1、蒋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甘01民终7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施某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蒋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施某2。
审理经过 上诉人施某1因与被上诉人蒋某、施某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2020)甘0123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查明的本案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2020)甘0123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施某1预交的上诉费1824元,予以退还。
落款
审判长 冯 诚
审判员 张建军
审判员 邵云翮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罗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