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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崔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09 21:33:29 322

周某与崔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某与崔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204民初11879


当事人  原告:周某。
  被告:崔某。
  原告周某与被告崔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告知其缴纳案件受理费,其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张 艳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陈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