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与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梁某与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辽0103民初16919号-1
当事人 原告:梁某。
被告:徐某。
原告梁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立案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落款
审 判 员 张宏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卢 润
书 记 员 王蕊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