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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某与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14 16:46:18 279

娄某与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娄某与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03民初16916-1


当事人  原告:娄某。
  被告:张某,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
  原告娄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立案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落款


审 判 员 张宏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卢 润
书 记 员 王蕊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