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陈某、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甘0622民初2084号
当事人 原告:陈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彬灵,甘肃万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
审理经过 陈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6日立案,陈某于2022年12月7日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陈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陈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陈某负担。
落款
审判员 尹文霞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