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与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姚某与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2)辽0103民初18814号-1
原告:姚某,女,1963年12月23日出生,满族,住沈阳市沈河区。
被告:刘某,男,1961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
原告姚某与被告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9日立案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宏力
二O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法官助理卢润
书记员王蕊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