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周某、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19 15:10:57 357

 

周某、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某、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781民初4495


当事人  原告:周某。
  被告:张某。
  本院审理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周某于2022年12月13日以已经协助办理过户撤回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某撤回对被告张某的起诉。
落款


审判员
陈伟生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代书记员
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