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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5 09:56:50 284

李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02民初31380


当事人  原告:李某。
  被告:林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程 乐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