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2民初31380号
当事人 原告:李某。
被告:林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程 乐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