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某、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1003民初6440号
当事人 原告:周某。
被告:林某。
审理经过 原告周志浩与被告林晏如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0日立案。原告周志浩于2022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并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志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志浩撤诉。
落款
审判员 汪渤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