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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与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5 10:39:08 292

于某与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于某与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2民初34346


当事人  原告:于某。
  被告:杨某。
  原告与被告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案件调解成功,原告于某要求撤回起诉并明确表示不交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于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王楠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