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赵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5 10:40:07 289

赵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赵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2民初9059


当事人  原告:赵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健,北京格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旭,北京格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艺,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盈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关于原告赵大妞诉被告李大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赵大妞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大妞撤诉。
落款


审 判 员 徐明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黄勇花
书 记 员 杨梦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