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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与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7 10:13:36 263

郭某与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郭某与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2民初26059


当事人  原告:郭某。
  被告:吕某。
  原告郭海滨与被告吕庆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1日立案。原告郭海滨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且未提交不参加庭审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郭海滨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唐兴华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周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