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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与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7 10:46:54 276

蒋某与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蒋某与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08民初21166


当事人  原告:蒋某。
  被告:马某。
  蒋某与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9日立案。诉讼过程中,蒋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蒋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其他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故本院准许其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蒋某撤诉。
落款


审判员 董琳雪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