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王某;权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7-27 10:55:13 290

王某;权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权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0116民初558


当事人  原告:王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丽建,北京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权某。
  原告王仕荣与被告权克文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29日立案。王仕荣于2023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权克文名下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号楼×单元×号房屋。王仕荣向本院提交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为×××××××),责任限额为1700000元。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王仕荣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权克文位于北京市怀柔县湖光小区×号楼×单元×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落款


审 判 员 傅玉英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 邵皖玉
书 记 员 杨鸿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