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廉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与廉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13民初13180号
当事人 原告:王某。
被告:廉某。
关于原告王某与被告廉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落款
审判员 叶丽芳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