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黄某、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闽0526民初4841号
当事人 原告:黄某。
被告:林某。
审理经过 原告黄某诉被告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黄某以欲与林某进行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黄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黄某负担(已缴纳)。
落款
审判员 黄佳鸿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黄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