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胡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与胡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19民初7199号
当事人 原告:王某。
被告:胡某。
审理经过 原告王丽博与被告胡纯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7日立案。原告王丽博于2023年1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丽博撤回起诉。
落款
审判员 斯庆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