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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8-02 09:24:00 243

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0112民初4090


当事人  原告:周某。
  被告:王某。
审理经过  原告周某诉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周某于2023年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周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 判 员 芦玉杰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田小雨
书 记 员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