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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与曹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8-02 09:36:19 257

侯某与曹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侯某与曹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05民初40299


当事人  原告:侯某。
  被告:曹某。
审理经过  原告侯某与被告曹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侯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侯某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侯某撤诉。
落款


审判员 李 青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田健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