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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与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8-03 11:40:45 301

徐某与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徐某与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4民初15071


当事人  原告徐某诉被告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徐振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表示不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振华撤诉。
落款


审判员 雷俊平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杨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