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3911340904 Email: donghai.liu@vip.163.com

张某、时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8-03 20:56:22 337

张某、时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某、时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1722民初334


当事人  原告:张某。
  被告:时某。
  原告张某与被告时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裁定书内容不公开。
落款


审 判 员 贾建军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武晓彤
书 记 员 刘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