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与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温某与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61591号
当事人 原告:温某。
被告:赵某。
原告温某与被告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8日立案。2023年3月20日,原告温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温某撤诉处理。
落款
审判员 黄 杨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