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与王某2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1与王某2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13民初4005号
当事人 原告:王某1。
被告:王某2。
审理经过 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0日立案。原告王某1于2023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王某1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某1撤诉。
落款
审判员 李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