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蔡某、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鲁1721民初3301号
当事人 原告:蔡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加凯,辽宁融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山东高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蔡某与被告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书内容不公开。
落款
审 判 员 李兴华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王晓笛
书 记 员 王晓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