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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9-12 20:19:15 217

李某与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某与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8民初26448


当事人  原告:李某。
  被告:钱某。
  原告李某与被告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 判 员 奚 鹏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施海群
书 记 员 冯 雯


附法律依据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