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某与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辽0204民初998号
当事人 原告:杨某。
被告:连某。
审理经过 原告杨某与被告连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杨某于2023年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某撤诉。
落款
审判员 郑文丹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田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