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与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于某与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2民初32525号
当事人 原告: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鹏雷,北京市中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燕某。
审理经过 原告于某与被告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于某于2023年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于某以搜集新的证据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于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于某负担(已交纳)。
落款
审判员 周 涛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周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