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14民初12111号
当事人 原告:周某。
被告:王某。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某诉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周某申请撤回起诉,另周某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周某撤回起诉处理。
落款
审 判 员 安玉霞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刘文军
书 记 员 司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