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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与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3-09-14 08:14:05 232

黄某与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黄某与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113民初13405


当事人  原告:黄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苟波,北京天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鹏,北京天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程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晶宁,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与被告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程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某撤回起诉。
落款


审 判 员 李 青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黄慧茹
书 记 员 沈翔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