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曹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某、曹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1328民初888号
当事人 原告:刘某。
被告:曹某。
审理经过 原告刘某与被告曹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原告刘某于2023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落款
审 判 员 公衍军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庄凯翔
书 记 员 龚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