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与德州士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版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与德州士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版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402民初2808号
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001098-6。
法定代表人:张立军,职务社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相慧,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州士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城区大学西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赵洪章,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与被告德州士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出版者权及不正当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立案。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负担。
落款
审 判 长 滕冬梅
人民陪审员 王明才
人民陪审员 高立友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法官助理杨爱华
书记员季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