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丙辛教育咨询(沈阳)有限公司出版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丙辛教育咨询(沈阳)有限公司出版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92民初1022号
当事人 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法定代表人:范勇,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立荣,系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艾琳,系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丙辛教育咨询(沈阳)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8号1204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琳,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振宇。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被告丙辛教育咨询(沈阳)有限公司侵害出版者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650元,扣除应承担的25元,退还原告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625元。
落款
审判员 王守英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王东阳
书记员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