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协调领导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宋 健(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徐志坚(国务院副秘书长)
佟志广(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
成 员:刘华秋(外交部副部长)
惠永正(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曾培炎(机械电子部副部长)
贺国强(化学工业部副部长)
曹康泰(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
高卢麟(中国专利局局长)
刘 杲(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卞耀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永纲(国家医药管理局副局长)